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陕办字〔2020〕7号),按照《省国资委系统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陕国资党发〔2020〕61号)工作安排,结合集团实际,成立集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机构设置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主任由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晓亮兼任,成员由党务工作部、监察室、办公室、财务管理与资本运营部、战略投资部、股权投资部、品牌与企业管理部、审计法务部等部(室)负责人组成。下设综合组、制度建设组、项目管理组、问题查处组4个工作组。
二、主要职责
1.综合组:牵头部门为监察室。负责落实集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决定,组织协调集团各部门、系统各企业有效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起草、上报集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整治情况报告等有关文字材料;督促各企业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督促落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负责向上级组织汇报协调有关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制度建设组:牵头部门为审计法务部。负责收集整理集团专项整治工作建设清单,督促集团各(部室)健全完善有关制度规范。
3.项目管理组:牵头部门为战略投资部。负责对集团系统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管理规范,及时发现存在问题。
4.问题查处组:牵头部门为监察室。负责查处集团系统发生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突出问题。
集团办公室、品牌与企业管理部、财务管理与资本运营部等相关部门作为不特定组员,要按照工作需要落实专人负责,积极参与配合各个小组相关工作的落实推进。
三、有关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省纪委监委、省国资委党委工作要求上来,确保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是抓好责任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要进一步细化落实分工职责,抓好分管领域专项整治具体工作,有力推进集团系统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要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企业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全面掌握不同阶段的进展情况。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定期监督指导,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