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为处理检举控告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作为受理检举控告的专责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出台《规则》的重大意义,自觉坚定学习贯彻《规则》,既确保具体条文规定执行到位,更确保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把握到位、落实到位,以高水平的贯彻执行抓出全方位的工作实效,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
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这一根本要求,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和最大制度优势,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证。《规则》将“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作为处理检举控告工作指导思想的重要内容,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坚持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跟进到哪里、信访举报工作就服务到哪里,切实把肩负的“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完成好。要善于从政治上审视检举控告,自觉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对标对表,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敏锐发现、及时报告检举控告背后的政治问题。要认真落实新时代强化政治监督要求,聚焦制度执行、决策贯彻、责任落实、权力运行,做深做实做细检举控告综合分析,为开展监督检查、评估政治生态提供有效服务。要以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为重点,加强对反映同级党委管理干部检举控告的梳理汇总,及时向党委、纪委领导报告。要持续整治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推动整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以工作实效维护党的形象。
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这一工作导向,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以人民为中心是党的性质宗旨、初心使命的集中体现,是正风肃纪反腐的根本政治立场。《规则》将“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鲜明导向,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纠正什么,把群众工作做到家,不断增强群众认同感和获得感。要进一步畅通和拓宽检举控告渠道,建立健全“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受理体系,为党员、群众监督提供便利条件,保障党员、群众民主权利。要坚持以“一个微笑、一把椅子、一杯热水、一声问候”对待来访群众,耐心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群众心结纾解开、情绪疏导顺、怨气化解掉,切实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要认真履行《规则》赋予的新职责,积极主动、审慎稳妥开展实名检举控告身份核实和受理告知,切实维护实名检举控告人知情权。要强化责任担当,一体推进检举控告督促检查和交办督办,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效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牢牢把握实事求是这一基本原则,切实把工作做得更加精准、更加科学、更加有效。实事求是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规则》明确规定“实事求是”是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基本原则,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一是一、二是二,努力做到唯真、唯实。要准确把握受理范围和标准,严格按照纪法“两把尺子”受理检举控告,有效剔除非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努力找出真信息、真线索、真问题,不断提高服务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的精准性。要注重规范检举控告秩序,引导群众依法有序监督、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加强对恶意检举控告等诬告陷害行为的甄别排查,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要跳出举报看举报,透过现象看本质,深入挖掘和剖析检举控告背后的体制性机制性政策性问题,不断提高检举控告综合分析含金量。
牢牢把握依规依纪依法这一核心要求,切实推动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依规依纪依法是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要求,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规则》把“依规依纪依法”作为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核心要求,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严格按照《规则》规定的权限、程序、要求履行职责,确保每一个环节、每一道程序都合规合纪合法。要全面落实《规则》各项具体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排查受理办理、综合分析、督查督办等各项职能工作,及时调整与《规则》不一致、不适应的业务环节。要全面梳理信访举报法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统筹做好“立改废”工作,不断完善信访举报制度体系。要强化《规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规则》作为全员培训的重点内容,加大业务指导力度,确保《规则》不折不扣执行到位。要加强教育管理,明晰职责边界,健全内控机制,强化自我监督,切实把信访举报工作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坚决防治“灯下黑”。(林尊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