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了规范燃气锅炉的安全管理,确保燃气锅炉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下属单位燃气锅炉使用的安全管理。
3. 职责
3.1 燃气锅炉使用单位负责燃气锅炉的安全管理。
3.2 燃气锅炉操作工负责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 燃气锅炉安全管理
4.1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4.1.1认真贯彻执行《燃气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定》和《热水锅炉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和《热水锅炉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
4.1.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精心操作,不做与岗位无关 的事。
4.1.3负责本岗位照明、消防器材、工器具、门窗玻璃、操作台的使用和保管。
4.1.4司炉工在岗期间应做到室内外清洁。
4.1.5对锅炉附件设备做到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做到安全、经济、文明运行。
4.1.6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4.1.7对任何有害锅炉的行为应立即阻止。
4.1.8燃气锅炉房内严禁明火和吸烟。
4.1.9接班前应按规定巡检,检查各种设备的运行状态和仪表是否正常。
4.2.巡回检查
4.2.1为保证锅炉及其附件设备正常运行,及时发现问题,当班司炉人员每小时至少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4.2.2检查燃烧器、压力表、温度计、循环泵、补水泵、软化水、安全附件、一次仪表、二次仪表是否正常运行。
4.2.3检查各类指示灯信号有无异常变化。
4.2.4检查水箱水位、给水泵和电动机的温度及水泵润滑部位是否正常。
4.2.5检查各阀门开关阀的位置和给水压力是否正常。
4.2.6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记入锅炉及附件设备的运行记录里。
4.3锅炉水质化验
4.3.1水位处理设备正常,软化水主要指标合格。
4.3.2锅炉碱度、ph值、氯根等指标合格
4.3.3化验仪器、玻璃器皿和分析药品整齐
4.3.4工作场所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整齐。
4.3.5水处理设备运行和化验记录填写正确、准确完整。
4.4运行记录
4.4.1锅炉房内应有以下记录:
a.锅炉以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
b.交接班记录。
c.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
d.设备检修保养记录。
e.单位领导和锅炉房内管理人员检查记录。
f.事故记录。
4.4.2运行人员应准时、真实地填写各项记录,保存好事故报告制度。
4.5交接班
4.5.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要详细了解锅炉运行等情况。
4.5.2交班人员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节,确保锅炉正常运行方可交班。
4.5.3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及时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5.4交接人员需做到“五交”和“五不交”
“五交”:
a.锅炉燃烧、压力、水位、温度正常。
b.锅炉安全附件、报警和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c.锅炉本身附件无异常。
d.锅炉运行记录资料、附件、工具、用具齐全。
e.锅炉房内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五不交”:
a.不交给喝酒和有病的司炉人员。
b.锅炉本身和附件出现异常时不交。
c.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接。
d.交接人员不到时,不交无证司炉工。
e.锅炉压力、水位、温度、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4.5.5交接班时,交接双方人员共同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将要交接的内容和存在问题认真记录在案。
4.5.6交接班要交上级有关锅炉方面的指令。
4.5.7交接者在交接记录签字后发现设备缺陷,应由接班人员负责。
4.6锅炉设备维护保养
4.6.1两只压力表数值不同时及时检修,确保反映锅炉运行实际压力。
4.6.2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清时,及时更换。
4.6.3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及时修理、更换。
4.6.4检查维修给水泵、循环泵及水泵阀门开启是否灵活,单流门关闭是否严密。
4.6.5、检查二次仪表是否正常。
4.6.6清除设备及附件设备上的灰尘。
4.6.7检查安全阀手动放水试验后关闭是否严密。自动放水、放汽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4.6.8压力表运行正常时每周至少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月检修一次。
4.6.9超温、超压报警器、超压连锁装置每月至少抽查一次并进行保养。
5燃气锅炉安全管理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