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了规范游乐设施安全管理,提高游乐设施安全管理水平,实现游乐设施安全平稳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下属单位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
3. 职责
3.1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部负责对下属单位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和考核。
3.2 二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下属单位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
3.3游乐设施使用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游乐设施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4. 游乐设施安全管理
4.1游乐设施管理职责
4.1.1游乐设施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游乐设施安全使用负责。使用单位负责人或委托负责人应熟悉所管理的游乐设施的安全技术知识,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方能够上岗。定期对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
4.1.2 使用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有关游乐设施的法规和标准,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监督检查游乐设施的日常安全检查维修情况。
(二)检查和纠正游乐设施运营中的违章行为。
(三)督促落实游乐设施技术档案的管理。
(四)编制常规检验计划并组织落实。
(五)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
(六)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七)组织游乐设施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4.1.3游乐设施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配备游乐设施的操作、维修保养等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和考核,取得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后,方能从事相关的工作。作业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和操作人员守则;
(二)负责设备使用状况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对日常检查、日常维护保养、故障排除情况如实记录,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三)每次运行前应当对保护乘客的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
(四)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五)熟悉应急救援流程,发现设备运行不正常时,应当按照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安全;
(六)法律及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的其他内容。
4.2游乐设施管理制度/规程
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明确有关人员的安全职责;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予以严格执行。其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应包括:
(一)作业服务人员守则。
(二)安全操作规程。
(三)设备管理制度。
(四)日常安全检查制度。
(五)维修保养制度。
(六)定期报检制度。
(七)作业人员及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八)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九)意外事件和事故处理制度。
(十)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十一) 操作规程、检修规程、服务规程。
4.3游乐设施的购置、使用登记及使用管理
4.3.1游乐设施使用单位必须购置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有关资质的制造单位生产的有《型式试验报告》的游乐设施产品。
4.3.2新建游乐设施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必须按照《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的要求,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4.3.3移动式游乐设施在首次投入使用前,必须按照《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的要求, 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易地使用前,使用单位必须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备案时,使用单位需持以下资料:
(一) 注册机构发给的《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二) 在有效期内的验收检验报告或定期检验报告。
(三) 在有效期内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四) 在本地区的行程计划。
移动式游乐设施离开注册地时,应到注册机构办理登记手续;离开备案地时,应到备案机构注销备案。
4.3.4在醒目之处张贴“乘客须知”,其内容应包括该设施的运动特点,适应对象,禁止事宜及注意事项等。
4.3.5游乐设施的运行区域应用护栏或其他保护措施加以隔离,防止公众受到运行设施的伤害。当有人处于危险位置时,游乐设施禁止操作。
4.3.6游乐设施在每日投入运营前,使用单位必须进行试运行和相应的安全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每次运行前,作业和服务人员必须向游客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运行中要注意游客动态,及时制止游客的危险行为。
4.3.7室外游乐设施在暴风雨等危险的天气条件下不得操作和使用;高度超过20m的游乐设施在风速大于15m/s时,必须停止运行。
4.4游乐设施的维护保养
4.4.1游乐设施使用单位进行本单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配备人员、工具和设备。
4.4.2游乐设施使用单位必须对游乐设施严格执行维修保养制度,明确维修保养者的责任,对游乐设施定期进行维修保养。使用单位没能力进行维修保养的,必须委托有资格的单位进行维修保养,双方必须签订维修保养合同,接受游乐设施维修保养委托的单位应对其维修保养质量负责。
4.5 游乐设施的定期检验
4.5.1使用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定期检验制度,按时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检验合格后,使用单位必须将游乐设施《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明显的位置上,《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照规定张挂的游乐设施不得使用。移动式游乐设施的定期检验可由使用所在地区经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许可的监督检验机构执行。
4.5.2 a级游乐设施,由国家游乐设施监督检验机构进行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b级和c级游乐设施,由所在地区经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授权的监督检验机构进行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首台(套)游乐设施的型式试验与验收检验由国家游乐设施监督检验机构一并进行。
4.5.3游乐设施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游乐设施的年检、月检、日检制度,严禁带故障运行。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对使用的游乐设施,每年要进行1次全面检查,必要时要进行载荷试验,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速等机构的安全技术性能检查。
(二)月检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
a.各种安全装置;
b.动力装置、传动和制动系统;
c.绳索、链条和乘坐物;
d.控制电路与电气元件;
e.备用电源。
(三)日检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
a.控制装置、限速装置、制动装置和其他安全装置是否有效及可靠;
b.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的振动或者噪声;
c.各易磨损件状况;
d.门联锁开关及安全带等是否完好;
e.润滑点的检查和加添润滑油;
f.重要部位(轨道、车轮等)是否正常。
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4.6应急管理
4.6.1使用单位必须制定救援预案,并且每年至少组织1次游乐
设施出现意外事件或者发生事故的紧急救援演习,演习情况应当记录备查。
4.6.2游乐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经试运行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
4.6.3游乐设施发生事故,使用单位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4.7游乐设施的档案管理
4.7.1使用单位应建立完整、准确的游乐设施技术档案,并按规定保存。技术档案的内容至少包括:
(一)游乐设施注册登记表。
(二)设备及其部件的出厂随机文件。
(三)年度维修计划及落实情况。
(四)安装、大修的记录及其验收资料。
(五)日常运行、维修保养和常规检查记录。
(六)验收检验报告与定期检验报告。
(七)设备故障与事故的记录。
4.7.2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定期检验报告,设备运行故障记录至少保存2年,其他资料应当长期保存。
4.7.3使用单位变更时,应当随机移交安全技术档案。
5游乐设施安全管理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