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使各管理部门、基层班组的安全活动更有实效,真正达到干部、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管理部门、班组的安全活动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开展的各项安全活动。
3.职责
3.1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部年度安全检查对二级集团公司班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2二级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三级公司班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3三级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管理部门、班组每月的安全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并对本公司管理部门、班组安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三级公司各管理部门、班组负责人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活动。
4.班组安全活动管理
4.1三级公司班组安全活动管理
4.1.1班组安全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三级公司各管理部门、班组根据本单位的生产实际,可选择以下活动内容和形式:
a) 学习国家和政府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法规。
b) 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
c) 结合本单位实际及各类事故通报,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d) 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e) 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
f) 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g) 开展查隐患、纠违章和提合理化建议活动。
h) 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图片、电影和录像。
i) 邀请安全专业人员讲课。
4.1.2班组安全活动的要求
4.1.2.1三级公司各管理部门、班组应按照三级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下发的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安全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内容、有记录(即管理部门、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各单位负责人要对记录进行检查和签字,并写出评语,三级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每月至少1次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和签字,检查结果纳入年底考核。
4.1.2.2班组的安全活动每月进行两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基层班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每月应参加两次班组安全活动,并在记录上签字;三级公司负责人应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并在记录上签字。
4.1.2.3各管理部门安全活动每月一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2学时,各部门负责人要对记录进行检查和签字。
4.1.2.4安全活动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包括学习、讨论、观摩、参观、竞赛、观看影音资料等。
4.1.2.5安全活动记录要真实、认真、字迹清晰、表面整洁,参加人员必须本人签字,记录完毕月底汇总并交三级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存档。
4.1.3班组安全活动的检查和考核
4.1.3.1三级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要做好日常检查和考核,并将其纳入责任制考核当中。
4.1.3.2三级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适时进行班组安全活动经验的交流,推广好的做法,并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实效性评选,对活动的优秀策划和组织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4.2二级集团公司班组安全活动管理
4.2.1二级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三级公司班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2.2二级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参照4.1条款对二级集团公司各管理部门、班组安全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责令三级公司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效果进行验证。。
4.2集团公司班组安全活动管理
4.2.1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部年度安全检查对二级集团公司班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2.2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参照4.1条款对集团公司各管理部门安全活动进行管理。
注: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