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四新活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中的安全生产控制要求,降低安全生产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采用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进行生产或建设时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部负责对二级集团公司四新安全管理活动进行考核。
3.2二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三级公司四新安全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3.3三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四新活动中的安全管理。
4四新安全管理
4.1四新的范围
(1)新工艺:指公司引入新的工艺方法,或改变了原有的工艺操作方式。
(2)新技术:指公司首次采用的技术。
(3)新设备:指公司内部未采用过且同行业内无成熟使用案例的设备设施。
(4)新材料:指公司首次引入使用,且国内同条件下无成熟使用案例的原料或辅料。
4.2三级公司四新安全管理
4.2.1准备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部门或单位,在使用之前必须按照《变更管理制度》和《安全风险管理制度》的要求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并辨识相应的危险源、风险评价、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或方案,并经三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若风险评价结果为重大风险,必须经三级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方可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
4.2.2准备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部门或单位,在使用之前必须对参与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所有人员进行相应培训,培训主要内容有:
(1)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的特点;
(2)安全和职业卫生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3)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求;
(4)“四新”投产、使用后可能导致的危险源、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5)异常情况下的紧急处置方案。
只有参与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所有人员均掌握了以上知识且考试合格后,方可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
4,2.3若风险评价结果为重大风险,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现场,必须有三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专职安全员进行监督和管理。
4.2.4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成功实施后,实施部门应及时变更相应的文件和制度,确保今后在实施相同的工艺、技术、设备和材料时,风险得到持续有效控制。
4.3二级集团公司四新安全管理
二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三级公司四新安全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责令三级公司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效果进行验证。
4.4集团公司四新安全管理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部负责对二级集团公司四新安全管理活动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安全考核的业绩之中。
注: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