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遭遇快递丢失时,快递公司该如何承担责任?赔偿数额该怎么计算?今后寄发快递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畅先生经营一家手机店,其通过快递方式向客户交付手机。在一单快递发出后,客户却没有收到,原来是快递公司将邮件遗失,随后畅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快递公司赔偿手机价款1.5万元。石女士也遭遇了丢件事件,她邮寄给朋友的iphone手机在朋友未签收的情况下显示已经签收,几经查找无果。经法院审理查明,畅先生因未保价,根据其所签订的快递服务合同,快递公司在七倍运费限额内赔偿其损失,畅先生最终获赔154元。而石女士在邮寄快递时,花费了30元进行保价,保价价值为6000元,最终石女士获赔保价价值6000元。
我们在选择快递公司邮寄货物时,实际上与快递公司签订了货物运输合同,根据所签订的合同,快递公司有将货物安全送达的义务。我国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当出现快递物品丢失、损毁、内件短少时,除了法定的免责情形之外,快递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消费者网购物品邮寄丢失能不能直接向快递公司主张权利?我们在网购物品时,消费者与电商或供货方形成买卖合同关系,电商或供货方与快递公司建立运输合同关系,如果此时快递物品丢失,消费者就不能直接向快递公司索赔,而应当向电商或供货方提出退款、重新发货等要求,由电商或供货方向快递公司索赔。
我们在填写快递单时,通常默认已经与快递公司签订了《国内快递服务协议》,其中保价条款约定了保价赔偿数额及未保价赔偿标准,通常保价商品赔偿的原则为保价价值范围内进行赔偿,未保价商品则为快递费的五倍至八倍为限。所以,开篇案例中出现了同样是快递丢失,赔偿额却相差38倍的结果。由此可见,选择保价是防范贵重物品损失的重要手段。
在此提醒,寄送贵重货物时尽量选择保价;在签收货物时,也尽量由本人当面签收、验视,对快递寄送导致的损坏及时取证,防止因邮寄物品受到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