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着丰富的马克思主义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是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的有机统一。在方法论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个鲜明特征,就是始终坚持和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结合法治中国建设的具体实际,以系统思维方法来谋划布局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系统思维方法,对于我们深刻认识和把握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地位、工作布局、辩证关系和发展方向,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指导意义。
一、坚持从系统整体上把握全面依法治国
法律系统是社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子系统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法律问题与其他社会现象和问题相互交织,必须从社会系统的整体出发来研究和解决。习近平法治思想善于运用系统思维方法,坚持从系统、整体、全局高度把握全面依法治国,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观大势、谋大事、顾长远、抓根本。
从“两个大局”出发把握全面依法治国。“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系统思维要求我们不能就法治论法治,不能简单从法治自身来理解法治,而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来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胸怀两个大局,一个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一个是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是我们谋划工作的基本出发点。”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全面依法治国放在“两个大局”中来把握、来推进,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三个“全面”之间的关系,促进“四个全面”彼此之间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恢宏的历史视野和世界眼光理解法治,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大大深化了对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地位的认识。
从国家治理视角谋划全面依法治国。系统思维注重整体观,强调“谋局”先于“谋略”,“略”从“局”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国家治理的整体视角把握全面依法治国中“全面”的科学内涵,明确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不仅涉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也贯穿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个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立足各领域改革发展稳定对提高法治水平的新要求,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科学、全面部署并统筹推进,推动国家治理实现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不断夯实“中国之治”的法治根基。
二、明确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
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运用系统思维方法,既善于把全面依法治国作为更大系统的一部分加以研究部署,也善于把全面依法治国本身作为一个系统进行深入分析,明确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从系统思维看,所谓系统,就是由相互作用、相互依赖的若干部分结合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而这个系统本身又可能是一个更大系统的组成部分。系统工程是指一项工作具有多个部分、要素或环节,有多个主体参与,需要各主体、部分、要素、环节相互依赖、相互配合、优化运转、协同整合,避免各项工作相互脱节、顾此失彼甚至相互冲突,从而产生各主体、部分、要素、环节在孤立状态下所没有的功能,实现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系统性效果。
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多个方面的工作和任务,包含相互协作、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不同部分,构成一个广泛复杂而又系统完备的统一整体。因此,必须以系统思维方法来综合考虑全面依法治国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及其相互之间的作用和联系,才能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习近平法治思想从系统思维出发,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进行整体谋划,提出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把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各个法治环节有机贯通起来,把法律制度、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理念、法治文化等各个法治要素整合起来,真正使全面依法治国成为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有机融合、运行顺畅的系统工程,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实践中得以全面展开和有效落实,更好发挥出法治引领、规范、保障改革发展稳定的系统性功能。
三、注重增强法治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顺应事业发展需要,坚持系统观念,全面加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系统思维方法,深入考察作为系统工程的全面依法治国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相互联系与相互作用,强调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把法治中国建设推向前进。
更加注重系统性。从系统思维看,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在结构、功能上的适度差异化,是系统存在的前提条件。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意味着国家、政府、社会三个层面的法治功能在总体一致的前提下存在一定差异,形成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个子系统。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把握国家、政府、社会等不同主体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不同地位和功能,形成了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布局。其中,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关键在于党要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各有侧重、相辅相成,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主体,法治社会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系统思维方法,强调在共同推进上着力、在一体建设上用劲,引领全面依法治国的成效得到系统性增强。
更加注重整体性。整体观念是系统论的核心思想。任何系统都是由各个功能要素和各个组成部分组成的有机整体,但这些功能要素和各个组成部分并不是简单的机械组合,而是“整体大于其部分之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发展地而不是静止地、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系统地而不是零散地、联系地而不是孤立地观察、认识和处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面临的实践问题,统筹考虑国际国内形势、法治建设进程和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协同,同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相适应,确立全面依法治国顶层设计,整体谋划法治领域改革。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下,《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制定实施,从整体上明确了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路线图、施工图、时间表,促进全面依法治国整体发力、协同推进。
更加注重协同性。增强协同性是发挥系统整体功能的内在要求。一个系统要形成整体性功能,关键在于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相互协同、功能耦合。全面依法治国是由多个相互作用、相互关联的部分构成的整体,缺少任何部分、放松任何环节,都会影响法治建设成效。唯有统筹推进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法治建设,才能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注重法治领域改革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明确相关工作需要统筹推进。比如,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把改革发展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统筹立改废释纂;统筹制度改革和制度运行,注重各项改革协调推进,使各项改革相得益彰;等等。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下,法治领域改革做到了全局和局部相配套、治本和治标相结合、渐进和突破相衔接,实现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有机统一。(来源:人民日报;作者:周佑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