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文——习近平法治思想解读(一))
三、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当前,我国正处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起点,我们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头等大事。要认真抓好学习教育培训,推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课程,各级法治工作部门开展全战线、全覆盖的系统培训轮训,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大力开展宣传解读,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传得开、用得上。紧密结合实践,坚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部署要求落细落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
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法治中国建设全过程各方面。要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做好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健全考核评价制度,推动地方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真正把加强全面依法治省(市、县)工作与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各地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重点推动县级党委全面依法治县(市、区)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人员到位,下大气力督促各地把机构建好建强、人员配齐配强,更好发挥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法治建设的职能作用。
更好服务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新时代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以良法善治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大局长期稳定。要紧扣国家“十四五”规划,围绕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防范风险、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加强对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立法问题研究,抓紧补齐短板。抓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治建设难点重点,聚焦人民群众意见集中的法治改革痛点堵点,以更大决心、更大力度解决问题,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加强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增强涉外法律服务能力,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和国际规则制定。
统筹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近期,党中央印发实施《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新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也正在抓紧制定。法治建设规划纲要共同构建起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顶层设计,确立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要以法治建设规划纲要贯彻落实为契机,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把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充分发挥法治建设规划纲要的指引作用,加强法治建设各领域专项规划、年度计划与规划纲要的衔接协调,强化政策协同。严格按照法治建设规划纲要的刚性要求,切实将规划纲要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不断深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方面改革创新。当前,全面依法治国仍然面临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短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方面都需要进一步加大深化改革力度。要完善立法工作格局,健全立法工作机制,推动立法与改革相衔接相促进,研究丰富立法形式,可以搞一些“大块头”,也要搞一些“小快灵”,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坚持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强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加快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继续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强化依法治理,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