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旅行社因游客意外受伤、死亡等引发的法律纠纷逐年增多,很多案件因为没有取得有效的证据而败诉,旅行社被迫作出巨额赔偿,这对于微利的旅行社来说无疑是最大的经营风险。陕西中旅最近办理的一起案件因为成功跨境取证而避免损失40万元。
2018年11月,某游客参加陕中旅“日本本州”8日游,游客当晚入住日本某酒店,至凌晨2时,同房人员发现该游客身体不适,后经日本医院抢救无效,宣告死亡。死者家属遂将陕中旅诉至法院,诉状中称:陕中旅未尽到安全保障和救助义务,致使该游客未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应当承担抢救费、交通费、死亡赔偿金等40万元赔偿责任。
陕中旅接诉后认真研究案情,调查了解该游客身故的事实经过,判断旅行社对该游客意外身故不存在疏忽或过失,依法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原告诉状中关于陕中旅未尽责、延误抢救时机的理由,陕中旅需要向法院证明事件经过,而其中不可或缺的证据需要日本酒店、当事人出具证明。本案的难点在于跨境取证,因为日本企业、个人对司法的保守态度和对中国法院的疑虑,使得陕中旅的跨国取证并不顺利,陕中旅一开始的取证申请被日本企业和个人拒绝。为取得复原事件的重要证据,陕中旅分别委托日本领队、日本旅游业人士多次前往日本酒店,将本案相关资料翻译成日文递交给酒店负责人,解释中国法律和诉讼流程,恳请日方配合。经过近两个月的不懈沟通,终于在法院开庭前四天,取得日本酒店、酒店工作人员、地接导游出具的五份事件经过证明,陕中旅立即组织人员将日本医院《死亡诊断书》,日本警察署出具的《遗体调查等结果书》及相关证明书翻译成中文提交法院。
法庭开庭时,陕中旅共提交二十组证据,将该游客参团、安全告知、行程安排、意外发生、事故责任、救助过程、协助善后等事实经过完整地展示给法庭。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陕中旅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带给旅行社的启示是,近年来我国出境游人数激增,旅游纠纷逐年增多,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在审理游客诉旅行社纠纷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容易使旅游社因举证不能而败诉。旅行社要避免这种困境,必须加强日常管理和证据保护意识。为此,陕中旅专门出台《团队出境旅游合同》实务解答、《旅游纠纷热点难点问题解答》等规范性文件,督促业务人员增强法律意识、及时固定证据;陕中旅与旅游产品供应商、旅游辅助人签署的协议中特别约定:“发生游客人身、财产意外事件,在积极作好善后事宜的同时应当督促现场领队、地接人员收集、保留尽职尽责证据,作为诉讼、仲裁中免责、减轻责任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