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不少游客出游时,除了酒店之外也会选择民宿。从风景秀美的偏远山村,到繁华热闹的城市中心,这种新型产业“火”了。但在一些城市,部分楼盘发生的民宿业主与物业公司、自住业主之间的个别纠纷,让我们认识到,民宿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不少需要理顺的关系以及亟待解决的问题。
1.居民小区内的“民宿”,与民宿内涵相背离
根据国家旅游局《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行业标准,民宿所提供的,除了单一的住宿功能,更有让游客融人当地、主客共享的生活体验方式,通过参与生活让游客更真切地感受当地风土人情。
而在居民小区中开设的民宿,则是以住宿为主要目的,房主仅仅借用“民宿”概念为消费者提供宾馆旅社的一般服务,也很少参与接待与互动,显然与追求人文风情的民宿产业的初衷相左。
2.开办民宿仍属于特种经营行业范围
我国旅馆业属于特种经营范围,营业需取得《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消防检查合格意见书》《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6个证照。
在现实中,小区中开设的民宿受房屋规模、建筑结构等限制,很难达到住宿业相关法律要求,进而不能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因此多数无营业执照、没有纳税、消防审批的小区民宿属于违法行为,存在严重的消防、治安等方面的隐患,同时也扰乱了小区内正常的物业管理秩序。
3.消费者选择民宿需要注意些什么
无证的“民宿”究其本质就是无证的“黑旅店”。作为消费者,应当擦亮眼睛,提高防范意识,充分认识到在无证旅店中住宿的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及人身财产都存在较高风险。
当前通过网络平台经营的无证的“民宿”,消费者与房屋业主之间形成的是房屋租赁合同关系;而正规的民宿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形成的是住宿服务合同关系。前者法律关系中,房屋业主的主要义务是交付合格房屋给消费者即可;而后者住宿服务关系中,经营方为消费者提供的是一项服务,对消费者的人身、财产保障具有更高的保护义务。而在前种情况下,一旦发生人身财产方面纠纷,消费者的举证难度将大大增加。因此,消费者在选择民宿时首先应优先考虑具有旅馆或民宿类《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的服务提供者。
其次,现在越来越多的旅游者会在旅游期间购买旅游意外保险,但是入住无证“民宿”有被认定为不属于保险条款中住宿酒店旅馆的范围的可能性,消费者应当事前认真阅读保险条款或选择正规民宿,避免无法获得理赔的情形出现。
此外,如果是在网络平台找“民宿”,应尽量选择大型、正规平台,与其同时,消费者务必仔细阅读平台服务合同条款,看清楚是否约定了平台对于“入住”期间产生的人身财产损失承担责任,或是否有入住保障计划等服务项目。如果没有该约定,一旦发生意外或者纠纷,消费者很有可能只能找房屋的业主诉讼请求赔偿。
最后,消费者一旦发现违规经营的“无证”民宿,可以向公安、工商等政府部门投诉要求处理;公安等部门应当对于无证的“民宿”及时查处,及时关停,并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该类擅自经营行为当事人依法进行拘留、罚款。政府部门在加大市场整顿和査处力度的同时,也应当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尽快制定和出台民宿准入标准,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原则,积极引导和规范民宿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