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投资控股公司党委召开党委会,部署胡传祥案警示教育活动相关工作。
会议组织学习了《关于转发驻省国资委纪检组<关于省属企业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胡传祥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并对警示教育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投资控股公司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汲取胡传祥案教训,以案为鉴,深刻剖析,对照检查;要深刻领会此次教育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警示教育活动的要求部署上来;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防“灯下黑”;要扎实开展此次警示教育活动,确保抓实抓细、抓出成效。